近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正式公布了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选结果。
据了解,本次评选工通过40项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、56 项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和133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(含3个创新团队),其中能源、电气领域多项成果入围。
由国家电网公司,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,中国西电集团公司,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,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,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,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,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,清华大学,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,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,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,许继集团有限公司,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,华北电力大学,西安西电电力系统有限公司,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,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,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,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,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,北京电力设备总厂有限公司,西安交通大学,重庆大学,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,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,桂林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,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,抚顺电瓷制造有限公司,淄博泰光电力器材厂等完成的特高压±800kV直流输电工程获得了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初评通过通用项目——特等奖。
下面是具体消息:
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告第87号
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初评工作已经结束。根据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现将初评通过的40项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、56项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和133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(含3个创新团队)在科技部网站(http://www.most.gov.cn)和我办网站(http://www.nosta.gov.cn)公布,同时公布的另有2016年度初评通过的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1项(因异议处理推迟至2017年提交评审)。初评通过的19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专用项目和39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专用项目在委托管理单位、推荐单位及项目完成单位等进行内部公布。
自公布之日起20日内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项目和项目主要完成人、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,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办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为便于核实查证,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,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,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。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;个人提出异议的,须签署真实姓名。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特此公告。